國際商標協會(INTA) 2012年會將於本週六(5月5日)在美國華盛頓特區揭幕,博仲法律事務所特別藉此機會發表修正後之台灣商標法全文英譯,以為祝賀。
商標法英譯大部分係由本所創始合夥人文魯彬律師於十多年前完成。2011年,立法院對該法進行了全文修正,修正後之商標法將自2012年7月1日施行。
該法修正後之英譯已由博仲法律事務所翻譯部完成,並經本所資深律師及法務詳細審閱。
博仲之商標法英譯雖依創用CC授權條款發表,但我們希望每位使用者皆確實遵守創用CC條款中有關散布之規定。本所翻譯部也非常歡迎商標及法律界人士不吝就英譯內容給予指教。
博仲之商標法英譯有以下兩種版本可供下載:
博仲法律事務所之商標法英譯係依照創用CC — 姓名標示3.0 Unported條款授權使用。
商標法中文內容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