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NN商標信息交換機構上路了

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組織(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ICANN)為配合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在今年即將進入網際網路,特別設立了商標信息交換機構(Trademark Clearinghouse)機制,並且在今年(2013年)3月26日開放所有商標所有權人註冊,以保護商標所有權人在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的領域中,免於遭受潛在的商標權侵害。然而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及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議題對我國企業而言,仍然是比較陌生的議題;究竟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如何保障商標所有權人的權益,是值得進一步探討了解的議題。

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預計今年將進入網際網路世界

截至目前為止,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僅有22個,也就是大眾熟知的.com、.net、.gov等網域名稱最末端的字串。自ICANN在2012年1月開放申請註冊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後,ICANN已收到1930個申請案,扣除不同申請人重複申請同一通用頂級域名後,總計申請的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高達1397個。

根據ICANN最新公布的消息,最快今年4月通過初步審查的申請人,就可以與ICANN簽署註冊營運商協議(Registry Agreement),並且由該註冊營運商管理其申請的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目前已通過初步審查的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可至ICANN網址https://gtldresult.icann.org/application-result/applicationstatus/viewstatus 查詢。第一個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可望在今年即將進入網際網路世界。

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因應新通用頂級網域對商標權人的衝擊

在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開放予世界上所有公司、個人、組織註冊後,網際網路中,勢必會出現大量與商標權人的商標相同,或極其相似的網域名稱,進而衝擊商標權人的權利,例如:出現與X公司的ABCDE商標相似、卻與X公司無關的ABCDE123.app、888ABCDE.search等網域名稱。因此,ICANN的商標信息交換機構便是為了處理商標權人,欲避免他人註冊與其商標相同或極為相似的網域名稱,而須耗費大量成本監控網域名稱註冊的問題。

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在今年3月26日開放予商標所有權人註冊,凡是在任何一個國家有效註冊,且現仍有效力的文字商標,都可以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申請註冊。另外,若是商標權人曾經透過「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或其他法律救濟途徑取得的網域名稱,也可以在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商標時,並同註冊之。一個商標註冊申請案可以最多附加50個曾取回的網域名稱,併同註冊。例如:X公司曾經基於ABBCDE.com侵害其ABCDE商標,而成功透過訴訟取得ABBCDE.com域名的註冊,則X公司可以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申請註冊ABCDE商標外,也可以併同申請註冊ABBCDE.com域名。

商標所有權人一旦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完成,每年並繳交約150美元的年費後,商標所有權人即可享有商標信息交換機構所提供的「預註冊服務」(Sunrise service)及「商標聲明服務」(Trademark Claims service)。

優先註冊服務

ICANN要求新通用頂級域名在開放給所有公眾註冊之前,該新通用頂級域名的註冊營運商(Registry Operator)必須通知所有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的註冊人,關於新通用頂級域名即將開放的訊息。並且必須給予所有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的註冊人,至少30日時間的優先註冊權。這30日的期間又被稱為「日出時期」(Sunrise Period)。須特別注意的是,如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欲享有優先註冊服務,則必須另外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提交商標使用證據。然而併同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的網域名稱,並無主張預註冊服務的權利。

舉例而言,假設某一註冊營運商即將開放.shop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予公眾註冊,而X公司已將ABCDE商標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完成,則X公司將會收到該註冊營運商的通知,並且享有30日的優先註冊權。在這30日內,X公司將可優先註冊ABCDE.shop的網域名稱,以避免其他有心搶註冊人士,優先註冊ABCDE.shop而影響ABCDE公司對該商標的權利。

商標聲明服務

商標聲明服務(Trademark Claims service)是商標信息交換機構所提供的網域名稱註冊預警服務。當註冊營運商將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開放予公眾註冊日後的至少90日內,如果有任何人向註冊營運商申請註冊,包含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內註冊商標完整字樣的網域名稱時,該網域名稱申請人將會收到商標通知;該通知中會告知該申請人,其申請註冊的名稱字串中,已經與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內註冊的商標字樣相符,並且告知其不一定有權註冊該網域名稱(但不會禁止其註冊)。

如該申請人仍繼續完成註冊該網域名稱,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將會收到該申請人相關註冊訊息,以便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知悉,第三人註冊與商標相同或相類似之網域名稱的訊息。此時,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則可以進一步透過「統一快速暫停系統」(Uniform Rapid Suspension System)或「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請求暫停該侵害商標權的網域名稱的運作或轉讓該網域名稱給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

舉前例而言,在.shop開放給公眾註冊後90日內,如果有任何人申請註冊ABCDE888.shop,則該申請人將被通知該網域名稱包含了ABCDE的註冊商標,並且告知其不一定有權註冊ABCDE888.shop。如果該申請人仍繼續註冊該網域名稱完成,ABCDE公司將會收到某人註冊了ABCDE888.shop的通知。

企業應善用保護網路世界的品牌形象的新機制

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對企業最大的意義在於,優先選擇與商標相符的網域名稱,及減少監控網域名稱爆炸性發展的成本。

隨著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開放,網域名稱字尾將呈現千變萬化的態樣,也使企業須隨時監看各個新通用頂級域名,留意是否有更為合適的新通用頂級域名。如某X公司官方網站為ABCDE.com,假設有一個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是.shop,則X公司可能會想註冊ABCDE.shop;但隨著.shop的出現,可能會再有.app、.sale等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出現,透過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的註冊,企業不用自行留意.app、.sale何時正式開放申請註冊。優先註冊服務便會主動通知該X公司,何時.app、.sale開放註冊,同時提供30天的優先註冊期間。

除了上述舉例的ABCDE.com之外,未來網域名稱更可能出現ABCDEgreat.app、ABCDEgreat.shop、ABCDEnice.book等難以計數,字串與商標極其類似但頂級網域名稱不同的網域名稱。隨著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的開放,企業將面對更多潛在濫行註冊與商標類似的網域名稱之問題。商標信息交換機構的商標聲明服務,使企業可以透過在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商標後,即時取得各個在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中,可能濫行註冊網域名稱的訊息,以進一步採取相關的法律行動來保護自身的商標權益。

因此,企業面對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時代來臨,至少應將自己重要的商標,向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申請註冊。如.app、.shop、.book此類熱門的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將來可能成為網路使用者要搜尋APP軟體、商城或書籍時主要的識別名稱。企業為確保網路使用者能夠正確的前往官方網站,避免其他類似的網址名稱稀釋,甚至可能傷害企業重要商標的識別性及形象,隨時監控、了解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下,各個網址註冊的情形,就變得相當重要。否則一旦網路上出現大量ABCD123.app、ABCDbest.shop、ABCDread.book等網址,並用於銷售其他公司的產品,無非削弱消費者對企業的官方網站“ABCD.com”的識別性,也影響消費者在網路世界對品牌的認同度。

企業如能善用商標信息交換機構,保護自身商標在網路世界的品牌價值形象,一方面能降低隨時監控龐大網際網路的成本,一方面更能優先註冊有助於自身品牌形象發展的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可說是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發展趨勢中,企業保護品牌重要商標形象不可或缺的新機制。

未來可能的發展

ICANN為因應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上路後對商標權人可能遭受的衝擊,在原本的「商標信息交換機構假想解決方案(Trademark Clearinghouse Strawman Solution)」中,除了現在已經具體上路的預註冊服務、商標聲明服務、允許曾被濫用的網域名稱併同註冊的三項機制外,另外還有「延長商標聲明服務(Additional “Claims 2” Period)」以及「有限度預防性註冊(Limited Preventive Registration)」並未在本次商標信息交換機構上路時,併同實施。 「延長商標聲明服務」是允許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在原本90天的商標聲明服務到期後,可以另外付費延長商標聲明服務的期間;至於「有限度預防性註冊」則是讓商標信息交換機構註冊人,只需要註冊一次其欲保護的某一網域名稱,便可暫時性地取得橫跨所有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例如:X公司只要註冊ABCDEbest一次,便可暫時性地取得所有ABCDEbest.app、ABCDEbest.shop、ABCDEbest.book,如此一來便可預防他人在各個不同的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中,註冊相同的網域名稱來混淆大眾。然而這兩項機制尚在研究當中,將來是否會實施,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