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仲達成碳中和

博仲法律事務所今日公布,本所於2020年透過減少碳排放、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碳抵消等方式達成碳中和。

經營事業對環境有負面影響,因此,本所自成立後,即致力於尋求各種方案,期能減少我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我們採行的方案,包括安裝高效能照明及電器設備,辦公室綠化與屋頂花園,收集雨水,以及安裝太陽能板(供應本所約20%用電需求)。

但我們瞭解這些行動仍有不足。已有越來越多人和企業意識到全球氣候危機的嚴重性,我們也已承諾比巴黎協定(目標為2050年)及一份由超過800家B型企業在2019年底所作成的聯合承諾(目標為2030年),更早達成碳中和。

我們在2020年採購再生能源憑證,來彌補本所太陽能板以外的用電,此電量為5萬4千度,約等於27公噸CO2e。像過去幾年一樣,我們透過B型企業夥伴Climate Care的碳抵消工具來抵消我們的國際商務飛行(約佔本所整體碳足跡的50%以上)。2020年因疫情關係,我們暫無商務飛行,但回復正常後仍會繼續對商務飛行採取碳抵消措施。其餘約12公噸的碳排放,我們透過購買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組織的彰化陸上風力發電及造林方案相關碳權來抵消。

除了以上行動外,於2020年底我們與綠能供應商富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再生能源購電協議。他們自去年11月起開始將其台南工廠屋頂太陽能板所產生的綠電供應給本所,此外,他們在彰化縣的陸上風力會在2021年初開始發電,屆時我們預計約90%的電力需求將由富威能源供應,不足部分,則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來彌補。

我們希望藉由分享本所經驗,來鼓勵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共同採取行動,以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本所節能減碳行動與碳中和方案,請與我們綠辦公室專員沈先生聯絡,電子郵件為 cshen@winklerpartners.com